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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诈行动持续发力 峰峰矿区公安分局成功查获一台“VOIP”设备!

来源:峰峰公安 编辑:保存2022-12-30 0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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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根据市局下发线索,发现在峰峰辖区内有居民非法安装VOIP电子设备,涉嫌电信网络诈骗。分局反诈中心民警立刻展开摸排,经缜密研判,锁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身份信息和作案地址后迅速出击,于12月26日,对其进行布控抓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到案后,对其非法安装VOIP设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什么是固话“VOIP”设备?

  VOIP设备是一种虚拟拨号设备,是诈骗分子普遍使用的一种新型诈骗工具,其可以远程控制异地固话和 VOIP 设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行为,实现了人机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

  如何防范“VOIP”犯罪?

  1、不轻信、不回拨陌生来电,遇到自称“客服”“ 某公司工作人员”“公检法”人员等来路不明的电话,应当拨打电话向官方渠道进行核查。

  2、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更不能向陌生人汇款、转账,转账前一定要再三核实对方账户和身份信息。

  3、谨防木马病毒和钓鱼链接,不点击可疑的网站链接,谨防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谨防链接免费的WIFI。

  【有法可依 明确法律责任】

  自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或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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