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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大队成功申请4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0-07-06 1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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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的水平,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大队帮助事故受害者成功申请首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后,又帮助困难伤者成功申请4起救助基金。

  一、2020年3月15日19时7分许,何某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汽车,沿临漳县辖区道路孙陶镇李庄村科技南北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英才路交叉口时,将由西向东过道路的田某楠撞倒并碾轧,造成田某楠死亡,事故发生后何某成驾车逃逸。此案件救助田某楠丧葬费35816.5元。

  二、2019年10月2日7时50分许,常某军驾驶无牌照三轮汽车从道路北侧玉米收购场,由北向西驶入道路时遇到沿边黄线由东向西行驶的陈某如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上载着栗某芬、栗某梦、栗某哲、栗某天),陈某如在躲避过程中电动三轮车向右侧翻后与常某军驾驶的三轮汽车相撞,造成栗某芬当场死亡,栗某梦、栗某哲、栗某天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此案件救助栗某芬32600元。

  三、2019年10月21日21时30分,郭某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照“跃迪”牌电动四轮车,沿临漳县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心卫生院门前路段时,将前方同向行驶的邓某光驾驶的“雅马哈”牌电动自行车(车上载着黄某鑫)撞倒,造成邓某光、黄某鑫二人不同程度受伤,邓某光手机和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此案件救助黄某鑫医疗费用13105.36元。

  四、2019年6月23日15时50分许,王某新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茶柳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5公里300米(临邺大道交叉口)超王某堂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黄某波驾驶的冀D219Z0号轻型厢式货车会车,由于会车困难,与王某堂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侧面相撞,王某新摔倒,造成王某新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此事故救助王某新医疗费用26224.03元。

  (邯郸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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