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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永年区公安局养犬登记办证窗口搬迁公告

来源:邯郸编辑:保存2023-02-02 10: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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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年区公安局养犬登记办证窗口搬迁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年区公安局养犬登记办证窗口已搬迁至临洺关镇健康大街与中华北大街交叉口西行150米路南(永年区反诈中心接警大厅内)。

  特此公告!

  永年区公安局

  2023年2月1日

  新址:

  永年区公安局养犬登记办证窗口

  办理养犬证手续须知

  一、初次办理犬证所需手续:

  1、养犬人身份证(本地)及复印件;

  2、犬只免疫证及复印件;

  3、犬只全身照片(一寸彩色)。

  二、年审犬证所需手续:

  1、有效犬证;

  2、犬只免疫证(狂犬疫苗每年均需注射)。

  三、犬证变更主人所需手续:

  1、有效犬证;

  2、原主人及现主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养犬登记收费标准

  根据邯郸市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养犬登记收费标准为:

  犬只初始登记费:350元/只

  犬只年度注册费:100元/只

  导盲犬、伤残扶助犬等符合《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可减免办证费用的,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可予以减免。

  文明养犬告知书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根据《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积极主动为犬只登记、年检、免疫;

  二、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三、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犬只,并携带犬证,按规定时间溜犬(早7:00之前,晚20:00之后);

  四、不在人群高峰期携犬外出或乘坐电梯,同时做到避让行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及儿童,并做到约束犬只大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五、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应先征得驾驶员同意;

  六、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展览馆、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约束犬只不狂吠扰民,对于吠叫的犬只应主动为其佩戴口罩进行约束;

  八、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到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接受养犬主管部门的处罚;

  九、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犬主人应主动立即清除;

  十、不遗弃所饲养的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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