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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丛台区调整风险区域等级!

来源:邯郸新闻网编辑:保存2022-11-20 09: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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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丛台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5个)

  1、丛台区丛东街道光明大街321号河北工大医学家属楼(1栋)

  2、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8号楼(1单元)

  3、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9号楼(1单元)

  4、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2号楼(1单元)

  5、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3号楼(1单元)

  二、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5个)

  1、丛台区光明桥街道建业小区19号楼3单元

  2、丛台区兼庄乡西军师府村

  3、丛台区柳林桥街道柳颐竹园小区9号楼3单元

  4、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勇峰新村东南区“2条”巷

  5、丛台区丛西街道祥居苑小区5号楼1单元

  三、高风险区(共10个)

  1、丛台区丛东街道光明大街321号河北工大医学家属楼(1栋)

  2、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8号楼(1单元)

  3、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19号楼(1单元)

  4、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2号楼(1单元)

  5、丛台区兼庄乡南程庄园小区23号楼(1单元)

  6、丛台区光明桥街道远洋公馆2号楼

  7、丛台区丛东街道第二财校家属院4号楼4单元

  8、丛台区四季青街道温明路13号院8号楼2单元

  9、丛台区东柳街道连城别苑小区逸园1号楼1单元

  10、丛台区兼庄乡春光小区17号楼1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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