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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巡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来源:邯郸新闻网编辑:保存2023-05-23 08: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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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近日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24次,男子上演“花式吹气”

  5月7日22时许,峰峰大队四中队在辖区响堂大道滏北路口设点开展酒驾整治,查获一辆黑色别克牌小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驾。民警对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时,男子耍起花招,足足吹了30分钟,直到第24次才成功测试。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74mg /100ml,涉嫌醉驾。经抽血式检测,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308.2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该驾驶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禁驾5年,酒驾后还敢做生意

  5月5日14时34分许,磁县大队执勤民警在慈兴大道界段营村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车牌号为川A***2的白色轿车,驾驶人身上有浓重的酒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测试,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通过进一步核查,司机韩某驾驶的白色轿车是营运车辆,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老娘过生日,我只喝两杯

  5月11日,冀南新区大队在辖区某农村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行动,查获一辆银色车辆,随后对司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37mg/100ml,该驾驶人涉嫌醉驾。

  在民警询问李某是否喝酒时,李某多次向在场民警求情“老娘过生日,喝了两杯酒,给兄弟个面子”。后经民警询问得知,李某今年已61岁,当晚他母亲过生日,全家在一起吃饭,李某喝酒后执意开车回家。经过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超过80mg/100ml,李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喝了4瓶酒,开车找朋友

  5月10日晚11时,鸡泽大队店上中队民警查获一辆黑色轿车,经吹气式酒精检测,驾车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男子如实承认晚餐喝了三四瓶啤酒,之后开车来县城找朋友。民警随后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111.40mg/100ml。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载客22人,货车变“中巴”

  5月12日18时10分许,大名大队金滩镇中队巡逻至乡村道路娘娘庙村路段时,查获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该车车斗内挤满了人。看到民警上前检查,乘坐人员跳下车四处躲避。车厢内还放着不少铁锹和小板凳等各类工具,根本没有其他安全措施。经盘点,核载5人的货车后厢竟挤了17人,共载客22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货车载客15人以上的违法行为给予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处罚,并要求后车厢乘客全部转乘其他车辆回家,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超载23吨,货车?祸车!

  5月2日17时46分许,邱县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在齐邯公路与大牙线执勤点执勤时,查获一辆号牌为冀EV***1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车厢内货物满满,有超载嫌疑。经超限检测站检测,该车限重49吨,车货总重72.09吨,超载比例47.12%,属于超载违法上路。民警依法对超载大货车采取扣留机动车强制措施,责令卸货转运,并对驾驶人郭某作出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邯郸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荣志晴 通讯员苗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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