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丛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0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目。
违法(违规)行为:屋顶水箱间消火栓稳压罐故障;第5层餐厅操作间内和 1层药品库内感烟探测器无信号反馈;地下二层水泵房报警阀故障,以上三类隐患不能当场整改且未采取保证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邯郸医洁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邯郸爱眼眼科医院的物业单位,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应负法律责任。
处理决定:给予邯郸医洁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12
据公开信息显示,邯郸医洁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经营范围:物业服务;清洁服务;保洁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建筑物清洗服务;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空气质量检测服务;房屋修缮;网络维护;花卉租赁;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中央空调安装、维修;电梯、净水设备、机电设备、水电暖设备的维修、维护;保洁用品、劳保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邯郸信用促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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