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文书号:邯山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2号
处理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处理决定:罚款1.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9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六钢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经营范围:玻璃制品、铝塑门窗、不锈钢制品加工、;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新型建材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钢结构工程、防腐工程、保温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安防工程的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门窗、环保设备、办公用品、建材、装饰材料、五金产品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newmedia@xycj.org.cn
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平台、企查查